大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以“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dl.gov.cn)与“大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门户网站(网址:https://ybj.dl.gov.cn)为主要公开途径,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19件;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线访谈、基金监管宣传月、“5·15政务公开日”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宣传,关注用户总量突破200万,本年度发布原创文章超过230条,累计阅读量263万次,局微信视频号开展政务直播13期,累计播放量60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和部分公开的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畅通申请渠道,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和办理时限,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按照规范流程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充分利用网站前置文字纠错工具,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门户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子目录以及机关党建、公平竞争专区,完成IPv6改造。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了智能问答、医保小喇叭、人工客服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做到有效甄别、规范运作,配合集约化平台主管部门和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安全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5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大连市医疗保障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影响范围有限;新媒体与群众的互动性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局门户网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及时公开,专项内容集中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提高政务公开精度,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增设《12345热点答》专栏,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回应百姓关切,实现政务公开与市民热线的双向发力。三是增强政务公开吸引力,结合工作实际,开设《医保医疗携手话健康》政务直播专栏,联合定点机构医保医师共同开展健康科普宣传,针对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进一步扩大政务直播的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开展政务公开进校园活动。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包干分片”,深入各驻连高校,通过现场咨询、专题座谈等形式,“点对点”推进大学生了解医保、参加医保。二是利用服务窗口开展直面式宣传。在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窗口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在LED电子屏播放宣传视频,全方位、多角度扩大医保宣传覆盖面。三是联合税务部门开展参保宣传大篷车活动。深入老龄人口密集的社区和乡镇,送政策、送服务上门。自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以来,已累计开展现场宣传4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12万份。四是提升医保宣传“适老化”温度。印发1万册“大字版”医保政策手册,向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和定点医疗机构发放。五是联合社会力量拓宽宣传渠道。在全市公交车内、地铁站显示屏滚动播放参保宣传海报、参保公益宣传片,广泛传播全民参保的重大意义。六是讲好医保受益故事。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真实案例》专栏,通过实际发生的报销案例解读医保待遇政策,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三)本部门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大连市医保局开发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服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进一步开放,在微信公众号上线门诊统筹药品“比价神器”,解决了群众就医购药过程中常见的“哪里有药”“哪家便宜”“药店在哪”等热点问题,目前已服务近700万人次。2024年6月,国家医保局在沈阳市举办医药价格治理培训班,大连市医保局受邀现场授课,相关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4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在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大连市医保局综合表现名列前茅。7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中表扬大连市医保局的政务公开工作。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在2024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中,表扬大连市医保局的政务直播成为“高效率、零接触”的政务公开“云”窗口。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