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大连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完成。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20日市医疗保障局组建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中国大连”政务公开平台、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进行查阅。详情请与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邮编:116021,电话:81861003,电子邮箱:ybj_zw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大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大政公开办〔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疗保障局刚刚组建的实际,从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入手,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建立了由各单位(部门)责成专人担任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全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制发《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91号),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和职责、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责任分工、公开时限、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组织、回复、存档等工作流程做出了规定;对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平台的运行维护提出了要求。印发《大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应重点公开的医保待遇政策、重点领域改革、医保基金安全、医保经办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提示说明,对如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保障措施进行了部署强调。
(二)及时组织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两个主题,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发布;走进新闻广播“12345市民热线”,围绕医疗保险专题与听众进行了直播互动交流;参加“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权威解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依托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和大连市主流媒体围绕医疗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宣传报道90余次,积极正面引导舆论,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医保工作的认知,提升了公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积极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发《活动方案》,按时报送活动信息和总结。积极参加全市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户外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医保经办宣传手册,对群众现场咨询的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异地转诊、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步组织我局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市医保中心办公楼前悬挂了宣传条幅,摆放了宣传板,印制了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就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异地就医、慢性病等方面问题,给予认真记录和耐心解答,共接访群众100余人,问题解答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法规栏目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其他文件信息30条、政策解读1条;市级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信息22条、媒体吹风会栏目公开信息1条;工作动态栏目公开其他信息15条,并按要求公开了我局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19年划转经费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市医疗保障局刚刚组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经验略显不足,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涉及本局产生信息,对所执行的上级部门产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三是公开形式多局限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没有充分利用,工作创新的步伐不够大。
下一步,针对我局政务公开目前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三是扎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四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