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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5-00019
  • 文件编号:
  • 大医保发〔2025〕2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关于调整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3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黄斌:主持市医保局全面工作。

负责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玉: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规划财务、法制、营商环境建设、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其招标、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方面工作;负责旅顺口区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与法规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旅顺口分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巍华:负责全市各区域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甘井子区、高新园区除三级医院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大数据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金普新区(金州)、普兰店区、瓦房店市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基金监管一处、基金监管四处、基金监管五处、金普新区分局(金州分局)、普兰店分局、瓦房店分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莹:负责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三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长兴岛经济区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二处、长兴岛经济区分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崔晓冬: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负责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处)主任(处长)于传斌:负责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行政管理方面工作;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除三级医院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庄河市、长海县的医疗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处)、基金监管三处、庄河分局、长海分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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