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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5-00011
  • 文件编号:
  • 大医保发〔2025〕14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使用超声刀加收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推进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与医疗服务价格科学协同,结合审计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使用超声刀加收项目价格,现对使用超声刀加收项目最高限价进行调整(详见附表)。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大连市使用超声刀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连市使用超声刀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元)说明
三级二级一级及其他
21330000000002000使用超声刀加收

73573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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