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和《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5〕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确定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39元。
特此通知。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