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医保罚字〔2023〕第13000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医保罚字〔2023〕第130003号

当事人:大连瓦房店新华医院

负责人:蔡维斌

处罚事由:伪造变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药品,挂床住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大连瓦房店新华医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525012.71元,处罚款1073288.69元。暂停精神科、中医科、内科病房及门诊1年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三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3日


来源: 大医保罚字〔2023〕第13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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