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3-00007
  • 文件编号:
  • 大医保发〔202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21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21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