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医保罚字〔2022〕第0300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医保罚字〔2022〕第030001号

当事人:大连圣益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夏冬

处罚事由: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未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处罚结果:责令大连圣益大药房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36元,处罚款436元。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来源: 大医保罚字〔2022〕第03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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