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1-00031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血友病门诊治疗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减轻血友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医疗保险自2010年起将血友病患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随后在2015年和2020年进一步提高了血友病患者门诊治疗医保支付水平。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新的治疗药物不断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进一步减轻血友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结合实际情况和专家意见,再次调整了血友病门诊治疗医保支付水平。

二、政策主要内容

将血友病患者门诊治疗医保年度支付限额由轻型1万元、中型4万元、重型8万元调整为轻型2万元、中型8万元、重型15万元。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管理,确保患者按照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享受该项待遇。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政策链接: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血友病门诊治疗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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