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门诊规定病种Ⅰ类(慢性病)检诊标准

大连市“慢病”检诊全部实行随到随检,参检人员(含异地安置人员)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及住院病志或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检查化验报告单等,到相应检诊医院参加检诊(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

病种检诊医院
高血压(Ⅲ级合并症)、糖尿病(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中医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
复发性阿弗他溃疡、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大连市口腔医院
银屑病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慢性病毒性肝炎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肺结核、淋巴结核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精神分裂症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病(CKD) 三期及以上、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病、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携带住院病志材料到曾住过院的大连市内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检诊;提供异地住院病志或在本市非三甲医院住院的患者可携带相关病志材料、住院收据复印件,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或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检诊。
请注意对照上表病种的检诊医院,按下表各医院所分配到的街道,网上预约挂号参加检诊
大连市中心医院李家街道、春柳街道、革镇堡街道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营城子街道、甘井子街道、站北街道、日新街道、南关岭街道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泡崖街道、大连湾街道、泉水街道、椒金山街道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南沙街道、马栏街道、红旗街道、凌水街道、高新园区
大连市中医医院人民路街道、虎滩街道、葵英街道、八一路街道
大连市友谊医院海军街道、东港街道、机场街道、兴工街道、西安路街道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白云街道、星海湾街道、白山路街道、周水子街道、香炉礁街道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辛寨子街道、中华路街道、兴华街道、桂林街道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七医院青泥街道、桃源街道、人民广场街道、黑石礁街道、昆明街道

大连市门诊规定病种Ⅰ类(“慢性病”包括30种职工医保“慢病”病种及9种城乡居民医保“慢病”病种,检诊标准如下(可下载):

1.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Ⅰ类(门诊“慢病”)检诊认定标准

2.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Ⅰ类(门诊“慢病”)检诊认定标准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