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5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95元。
凡未按规定补缴2019年度同步增加30元个人缴费的,在本年度参保时继续补缴。
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0000元。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