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0-00042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关于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及以上)检诊标准和定点就医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为做好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及以上)患者的门诊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检诊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临床专家意见,制定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及以上)病种待遇的检诊认定标准和定点就医单位范围,参保人员经认定,符合文件规定的检诊标准并在文件规定的定点就医单位范围内就诊时方能享受医疗保险支付的待遇。


政策链接: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及以上)检诊标准和定点就医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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